2022年网(wang)贷最新法律(2022年网贷最新法律条文)
北(bei)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guan)理办法(试行) 第一(yi)章 总则 第一条【依据及目的】 为做好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gou)备案登记管理工作,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根据《网络借贷亏(kui)档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huo)动管理暂行办法》和(he)《网络借贷信息中介(jie)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等规定(ding),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本(ben)备案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条(tiao)【适用范围及释义】 本办(ban)法所称网络借贷(dai)信息中介机构是指在中(zhong)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zhong)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si)。 本办法所称(cheng)备案登记是指北京市金融工作(zuo)局和各区金融办依申请对辖内(nei)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基本(ben)信息进行登记、公示并建立(li)相关机构档案的行为。备案登记(ji)不构成对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ren)可和评价。 本办法适用于在北京辖区(qu)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ye)务活动的机构,法律 法规 另有(you)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部门职责】 市金融工作(zuo)局和各区金融办(ban)是本市开展网络借(jie)贷信息中介业务(wu)的备案登记部门,负(fu)责辖区内网络借贷信息中介(jie)机构的机构监管(guan)。市金融工作局负责注册在(zai)本辖区内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gou)备案材料的审核和备(bei)案登记管理;各区金(jin)融办负责注册在本辖(xia)区内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材(cai)料的受理和初审。 各区金融办应(ying)增加监管力量、提升(sheng)监管能力,设置专(zhuan)门岗位、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an)登记工作。 市金融工作局和各区(qu)金融办可委托外部中介机(ji)构或聘请外部专业人员(yuan)辅助开展部分专业性工作(zuo)。 北京银监局(ju)负责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de)日常行为监管,协同市金融工作局和各区(qu)金融办做好网络借(jie)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和风险处置(zhi)工作,协同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监管协(xie)调机制。 市通信管理局对网络借贷信(xin)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中(zhong)涉及的电信业务进行(xing)监管。 市工商局及各区工商分局负责(ze)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gou)的工商登记注册。 市(shi)金融工作局会同北京(jing)银监局、市通信(xin)管理局、市工商局等相(xiang)关部门,建立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和(he)协同管理机制。 第四条【投资者(zhe)适当性】 参与网络借贷的(de)投资人应当审慎投资,具备风险投资意(yi)识和风险识别能力,拥有非保本类金融(rong)产品投资的经历并熟悉(xi)互联网,对其投资结果负责,自行(xing)承担借贷产生的投资(zi)损失并承担相应风险。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jie)机构应当建立投资者适当性审核制度(du),认真开展投资者(zhe)适当性审核评估,并在互联网(wang)平台和相关文件、协议中显著位置向投资人充(chong)分提示风险。 第二章 工商(shang)注册及变更登记 第五条【工商注册(ce)登记】 新设立的网络借贷信(xin)息中介机构应当按要求到工商行政管理(li)部门申请办理注(zhu)册登记手续并领取 营业执照(zhao)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在 公(gong)司名称 中标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并在 经营范围 中明确“开展(zhan)网络借贷信息中(zhong)介服务(应在金融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de)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后方可(ke)开展经营活动)”相关(guan)内容。 网络借贷(dai)信息中介机构在京设立分(fen)支机构的,应持总公司的备案登(deng)记证明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将经营(ying)范围明确为“在隶(li)属企业备案及授权范(fan)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第六条【工(gong)商变更登记】 已(yi)经设立并开展经营的网络借(jie)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依据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xiang)整治工作有关要求,经市金融工作局(ju)和北京银监局(市互联网金融风险(xian)专项整治工作领导(dao)小组办公室)认(ren)定整改合规后,到工商(shang)登记部门变更公司名称(cheng)和经营范围,明确网络借贷信(xin)息中介等相关内容。 第三章 备案登(deng)记 第七条【设立条(tiao)件】 网络借贷信(xin)息中介机构申请备案,应符合以下条件(jian): (一)具有开展(zhan)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风险管(guan)理能力,能够依据适当性原则有效(xiao)识别合格的网络借贷(dai)信息中介业务等客户群体,包(bao)括但不限于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客(ke)户风险管理能力识(shi)别等; (二)拥有独立的投诉受(shou)理部门,能够独立、及(ji)时解决消费者纠纷投诉,鼓励通过自行和解、行业自律组织调(diao)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jue)矛盾纠纷; (三)业务系统(tong)信空余能够与本(ben)市网络借贷监管(guan)系统对接,满足监管信息报送和(he)监管检查的要求; (四)具有完善的网络安全设施和管理(li)制度及安全、稳定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jie)业务滑滚系统和灾难备份(fen),能够保障业务连续性,保(bao)障交易客户的信息(xi)、交易安全; (五)能够(gou)与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达成资(zi)金存管安排,实现自身资(zi)金与出借人和借(jie)款人资金账户隔离管理; (六)市金融工作局和北京银监局规(gui)定的其他监管要求。 第八条【备案申请】 网络借(jie)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依法完成工商(shang)注册登记或变更登记后10个工作日(ri)内,向登记地所在区金融办(ban)申请备案登记。 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nei)向所在区金融办申请备(bei)案登记并开展网络借贷(dai)信息中介业务的,由监管部门(men)予以处罚。 第九条【备案(an)材料】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ji)构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时,应当按要求填(tian)报真实信息,并提交以(yi)下文件材料: (一)网络借贷信息(xi)中介机构基本信息,包括但(dan)不限于名称、住所地、经营地、组织形式等;公司住所地、经营地的 房屋产权(quan)证 明或 租房合同 ,网络借贷(dai)信息中介机构官方网站名称、网址及相关APP名(ming)称等; (二)股东(dong)或出资人名册及(ji)其出资额、股权结构等(deng); (三)经营发展战略和规划(hua),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模式、服务对象(xiang)、获客途径、业务流程、风控方式(shi)等; (四)董事会或股东(大(da))会关于同意申请开展网络借贷(dai)信息中介业务的决议; (五)合规经营 承诺书 ; (六(liu))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zheng)副本复印件; (七)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以及董事(shi)、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信息资料(liao)和人民银行企业或个人信(xin)用报告等; (八)内(nei)设部门情况,财务(wu)、技术、风控等主要部门负责人基(ji)本信息等; (九)分支机构名册及(ji)其所在地; (十)主要合作(zuo)机构名册及其主营业务; (十一)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fu)务的风险管理能力说明材料,包括但(dan)不限于: 1、客户(hu)真实身份认证措施, 2、风险管理制度, 3、反欺诈、反(fan)洗钱及反恐怖融资等制度和措(cuo)施; (十二)市金融工作局和所在区(qu)金融办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zi)料。 第十条【合规经营承诺书】 网络借贷信息中(zhong)介机构申请备案登记时应当以书(shu)面形式提交合规经(jing)营承诺书,对下列事项进行承诺: (一)严格遵守《网络借贷信(xin)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严格遵守信息披(pi)露、资金存管等要求(qiu),依法合规经营; (二)依法配合市金融工作(zuo)局、所在区金融办与北京银(yin)监局的监管工作; (三)业(ye)务系统接入本市网络(luo)借贷监管系统,确保及时(shi)向市金融工作局(ju)、所在区金融办与北京银监(jian)局报送真实、准确、完整的(de)数据、资料; (四)公司经营地(di)址和注册地址一致; (五)市金融工作(zuo)局和北京银监局规定(ding)的其他监管要求。 第十一条【补充材料】 在本办法发布(bu)前,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ying)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申(shen)请备案登记时,除(chu)应遵守本办法第七条所列设(she)立条件,并提交第九(jiu)条所列备案登记(ji)材料外,还应当提(ti)交机构经营总体(ti)情况、产品信息和整(zheng)改情况说明等。 第十二条【公示和(he)审核】 申请备案登(deng)记的网络借贷信(xin)息中介机构按第九条和第(di)十一条规定提交全(quan)部材料后,由所在区金融办初(chu)审并出具初审意见,报市金融(rong)工作局。 市金融工作局(ju)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及备案登记材料后(hou),将机构基本信息(xi)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15个工作日(ri),接受社会监督,并对涉嫌违反《网络借贷信(xin)息中介机构业务(wu)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情况(kuang)进行核实。公示(shi)期满后,对于未发现不符合有关规定(ding)情形的,发给本(ben)市网络借贷信息(xi)中介机构备案登(deng)记证明文件。 市金(jin)融工作局和各区(qu)金融办应采取多方数据比对(dui)、网上核验、监测预警、实地认证、现场勘查、高管约(yue)谈、部门会商等(deng)方式对备案材料(liao)进行审核,要求网络(luo)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法(fa)定代表人对所提交(jiao)的备案材料和核实后的备(bei)案登记信息进行(xing)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wei)公章。 第十三条【办理时(shi)限及要求】 新设立的网(wang)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li)材料完备且符合要(yao)求的,由所在区(qu)金融办予以受理。区金融办应当自(zi)受理之日起40个(ge)工作日内完成初审(shen)并将机构申请备案材料报市金融工(gong)作局。市金融工作局(ju)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及备案登记(ji)材料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区金融办,由区金融办告知申请(qing)机构。 对于申请备案材料不齐(qi)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所在区(qu)金融办或市金融工作局应当自收到申请(qing)材料5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申请补(bu)正书面告知材料,一次性告知需(xu)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于15个(ge)工作日内按要求补正(zheng)有关备案登记材料(liao)。未准予备案的,市金融工作局应出具(ju)本市不予备案登记书(shu)面告知材料并说明理(li)由,由所在区金融(rong)办告知申请机构。 本办(ban)法发布前已经设立并开(kai)展经营活动的网络借贷信息中(zhong)介机构,区金融办和市金(jin)融工作局应当分别在50个工作(zuo)日内完成审核工作(zuo)并做出相关决定。 网络借贷信息中(zhong)介机构备案信息(xi)公示、按要求补正有(you)关备案登记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上述办(ban)理时限内。 第四章 增值电信业务(wu)经营许可和银行资金存(cun)管 第十四条【增(zeng)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网络(luo)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完成备案(an)登记后,应当根据《网络借贷信息(xi)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zan)行办法》有关规定,持市金(jin)融工作局出具的网络借贷信(xin)息中介机构登记(ji)证明文件,按照通信主管部(bu)门的有关规定申请增(zeng)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申请机构(gou)应当自收到增值电信业务 经营许(xu)可证 后5个工(gong)作日内将许可结果反馈所在区金融办,由区金融办于5个工作日内报市金融工(gong)作局。 第十五条【资金存管】 网络(luo)借贷信息中介机构(gou)在完成备案登记和(he)增值电信业务经营(ying)许可后,应当持本市网络借贷(dai)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证明(ming)文件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选择由本市监管部门认可的银行业金融(rong)机构签订资金存管(guan)协议,并将资金存管协议的复印件在(zai)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所在区(qu)金融办,区金融办(ban)应当于5个工作(zuo)日内报市金融工作局。 银行业金(jin)融机构应承诺按监管要求向市金融工作(zuo)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jie)机构所在区金融办和北京银监局提供(gong)相关材料和业务情况,发现可(ke)疑资金异动、涉嫌非法集资等特殊情况(kuang)时,应及时告知。 第十六条(tiao)【数据接入】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gou)在取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和(he)签订银行存管协议(yi)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将业务数据和信息(xi)接入本市网络借贷监管(guan)系统。各区可根据机构监管需要,开(kai)发建设管理系统,并与本市网络借(jie)贷监管系统对接。 第五(wu)章 备案公示 第十七条【信息公(gong)示】 市金融工作局应在网络借(jie)贷信息中介机构完成增值(zhi)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申请、与银行业金融(rong)机构签订资金存管协议并将业务数(shu)据接入本市网络借贷监管系(xi)统后,将完成备案登记的网(wang)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gou)信息于10个工作日(ri)内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ji)构在市金融工作局(ju)进行网上公示后,方可(ke)对备案信息进行公示。 第(di)十八条【公示内容(rong)】 公示信息应当(dang)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ji)构的基本信息、增值电信业(ye)务经营许可信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存管(guan)信息等。 第六(liu)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监督管理】 市金融工作局、各区金融办和北京银监局应加强日常监(jian)管、风险排查、现场检查和风险处置,根据风险情况对备案机构定期开(kai)展全面业务检查(cha),必要时会同其他部门开展联合检查(cha)。 第二十条【信用管理】 市金融工作局、北京银(yin)监局、市工商局、市通信管理局(ju)应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ji)构的日常检查、投诉举报和日常(chang)监管等信息及时共享,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强信息分析,建(jian)立行业(领域)不良行为名单制(zhi)度和联合惩戒工作(zuo)机制。市工商局应适时(shi)将相关信息纳入企业(ye)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xiang)社会提示风险,加强行政监管(guan)性约束和惩戒。 第二十一条【评估分类】 市金融工作局应当(dang)根据相关监管规则制定网络借贷(dai)信息中介机构评(ping)估分类标准,对备(bei)案登记后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进(jin)行评估分类,并在(zai)官方网站上公示。 第二十二(er)条【一般风险信息报送】 网络借贷信息中(zhong)介机构应按要求向所在区金融(rong)办报送风险排查报告。在发生下列情(qing)形时,应当在5个工作日以内向(xiang)所在区金融办报告: (一)因违规经营行为被查处或被起诉; (二)董事、监事、高(gao)级管理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gui)行为; (三)市金融工作局(ju)和北京银监局要求的其他(ta)情形。 第二十三条【重大(da)风险信息报送】 网络(luo)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下列重大事件发(fa)生后,应立即采取应(ying)急措施并通过所在区金融办向(xiang)市金融工作局报告: (一)因(yin)经营不善等原因出现重大经营风险; (二)网贷机构或其董事、监(jian)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xing)为; (三)因(yin)商业欺诈行为被(bei)起诉,包括违规担保、夸大(da)宣传、虚构隐瞒事实、发布虚假信(xin)息、签订虚假合同、错误处置资(zi)金等行为。 市金融(rong)工作局和北京银监局应当建立网络(luo)借贷行业重大事件的发现、报告和处(chu)置制度,制定处(chu)置预案,及时、有效地协调处置有关重(zhong)大事件。 各区金融办应当(dang)及时将本辖区网络借贷信(xin)息中介机构重大(da)风险及处置情况(kuang)报送所在区政府和市(shi)金融工作局,市金融工作局应当及(ji)时将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gou)重大风险及处置情况信息报送市委市政(zheng)府、国务院银行业(ye)监督管理机构和中国人(ren)民银行。 第二十四条【分支(zhi)机构管理】 外地已备案的网(wang)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京设分支机(ji)构的,应当在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将总公司备案(an)登记文件送达所(suo)在区金融办。 各区金融办(ban)在日常机构监管过(guo)程中发现京外公司分支机构在京开展网(wang)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wu),未向本市报备(bei)的,应及时向市(shi)金融工作局通报,由(you)市金融工作局在官方网站上公(gong)示并进行风险提示。 第二十五条(tiao)【自律管理】 支持北京市网贷行业协(xie)会从事网络借贷行业自律管理,包括(kuo)开展自律检查,制定自律规则(ze)、经营细则和行业标准;组织行业培(pei)训和特殊岗位培训,加强执业能力建(jian)设;建立机构及从业人员诚信(xin)档案并予以公示;对投(tou)诉举报进行调查核实,调解纠纷等 。 第七章 备(bei)案变更和注销 第二十六(liu)条【备案变更】 网络借贷信(xin)息中介机构名称、住所地(di)、经营地、分支(zhi)机构基本情况、组织形式、注(zhu)册资本、高级管理人员、资(zi)金存管银行等基本信息(xi)发生变更的,以及出(chu)现合并、重组、 股权变更 比例超(chao)5%,增值电信业(ye)务经营许可变更等情况的,应当在依法变更之日(ri)起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区金融(rong)办申请备案变更,经区金融办(ban)初审后报市金融工(gong)作局。 市金融工作局自收到初审(shen)意见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geng)信息的情况核实并(bing)在官方网站上进(jin)行公示。 第二十七条(tiao)【备案注销】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gou)拟终止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应当(dang)在终止业务前不少(shao)于30个工作日,书面报备所(suo)在区金融办;由区金融办督促机构妥(tuo)善处理好存量业(ye)务并完成风险处置(zhi)后,报市金融工作(zuo)局办理备案注销。 报(bao)备的资料包括: (一)董事会或(huo)股东大会同意终止网络借贷(dai)信息中介业务的决议; (二)拟终止(zhi)网络借贷信息中介(jie)业务的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平(ping)台基本情况,代偿资金及投(tou)资人基本情况,存续借贷业务处(chu)置及资金 清算 完成情况,终止业务(wu)的具体方案,对可能引发的风险(xian)进行评估并提出应对措施等; (三)终止网络借贷(dai)信息中介业务的公告方案; (四(si))终止业务过程中重大(da)问题的应急预案; (五)负责终止业务的部门(men)、主要负责人、职责分工和联系人的联(lian)系方式; (六)市金融(rong)工作局和所在区金融(rong)办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经备案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jie)机构依法解散、宣告破(po)产、进行清算的,备案自动注销。鼓励(li)机构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化解(jie)风险,提升风险防控能(neng)力。 市金融工作(zuo)局应及时公示备案(an)注销信息,并向市(shi)通信管理局等部门(men)通报,由市通信管理(li)局注销相关电信业务(wu)经营许可证。 第八章 法(fa)律责任 第二十(shi)八条【机构责任】 网络借贷信息(xi)中介机构应对备案登记所(suo)提交材料的真实、准(zhun)确、完整性负责,并承担(dan)相应法律责任。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ji)构存在拒绝监管、不按规定报送数据(ju)、不按要求进行整改、提供虚假信息等违反法律法规(gui)和有关监管规定行为的,北京银(yin)监局、市金融工作局和所(suo)在区金融办可采取监管谈(tan)话、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降低评估(gu)类别、进行信用惩戒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 警告(gao) 、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业务取缔等依法(fa)可以采取的其他处(chu)罚措施。对涉嫌犯(fan)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涉嫌非(fei)法集资的,纳入本市防范和处置非(fei)法集资工作机制处理。 第二十九条【银行责任】 银(yin)行业金融机构未按承诺(nuo)或有关规定报送材料或告知情况(kuang)的,市金融局和北京银监局有权(quan)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ji)构更换存管银行。 第九章 附则(ze) 第三十条【机构档案】 市金融工(gong)作局根据相关备案登记信息,建(jian)立本辖区网络借(jie)贷信息中介机构档案,并(bing)将档案信息与北京银监局、市通信(xin)管理局、市工商局和各区金融办等进(jin)行共享,加强日常协同监管。 第(di)三十一条【时限解释】 本办法对本市(shi)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具(ju)体行政行为的时限要求,均自其(qi)受理相关备案登记申请之日起按工作(zuo)日计算,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ji)构接受社会公示监督及(ji)按要求补正有关备案登记材(cai)料的时间不计算(suan)在内。 第三十二条【解释权】 本办法由市金融工作局会同(tong)北京银监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工(gong)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生效时间】 本办法自发(fa)布之日起施行。 该规定一般来讲只适(shi)用于北京,别的地方可能并不适用(yong),但是可以作为(wei)一个参考,网贷虽然给大家带来(lai)了很大的便利,但(dan)是要提醒大家,使用网贷之后一(yi)定要及时还款,否则会给自己的征信带(dai)来不利的影响,从而影响自己后期的(de)贷款问题。
2022年网贷逾期催收新规(gui)法律主观:
在信贷市场中,网(wang)络贷款平台是比较(jiao)流行的一种借款方式。跟银行贷款(kuan)比较起来,网贷的利息虽然高(gao)了不少,但是申请方便、放款快捷,受到很多借款人的喜爱。网贷(dai)逾期多久放弃催收?网贷(dai)逾期怎么防止通讯录被爆?网贷逾期(qi)多久放弃催收?正常情况下,网贷逾(yu)期后,网贷平台是(shi)不会放弃催收的。因为网贷平台(tai)跟银行不同,银行的资金(jin)主要来源是客户的存款,也(ye)有各大金融机构背(bei)后的支持。所以银行能够承(cheng)受一定的资金损失风(feng)险,而网贷平台背后的资金来源(yuan)本来就是有限制的,贷款逾期后,本金是一逗埋帆定要追回(hui)液弯来的。如果(guo)借款人的网贷逾期(qi)时间超过三个月的话,只要这个(ge)网贷平台是正规的(de),利息也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借款人(ren)就很有可能被起诉。被起诉之后,借(jie)款人就算想要玩消失也是比较困难(nan)的一件事。被起诉之后最坏的后果,就是借款人的财产被拍卖,并且(qie)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网贷逾期怎么防山雹止(zhi)通讯录被爆?网贷逾期(qi)后,借款人如果不想被爆(bao)通讯录的话,可以去跟催(cui)收人员进行协商(shang)。协商是要有技(ji)巧的,首先要反复表明(ming)还款意愿,让对方放心。之后需(xu)要按照自己的真实情况,给(gei)对方一个明确的还(hai)款时间表。只要让网贷平台(tai)相信借款人会还款,也是能够(gou)获得一定通融时间的。
2022年网贷逾期新政策是什么 2020年网贷逾期政策
一、网贷逾期新政策是什(shi)么
网贷逾期新规定中包括取消高额罚(fa)息以及分期还款停息等(deng),在新规中明确规定了网贷(dai)逾期由之前的滞纳金改为违(wei)约金,一方面是为了避免发生利滚(gun)利的情况,二来是对于借款人的(de)还款压力也相对(dui)小一些。
分期还款停息,当网贷出(chu)现逾期后,银行(xing)会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进行(xing)评估,如果借款人有还款能(neng)力且有还款意愿的,那么可(ke)以协商后续的还款方案,最长可以达(da)到五年六十期的(de)分期长度。总的来说(shuo)这些新规定的出现(xian)虽然可以减轻借款人的还款压力。
网贷逾期一定不(bu)能逃避,就算自己暂时筹集不(bu)到钱,也要及时接听网贷的催收电(dian)话,告知情况,避免平台因联系不到(dao)本人,而给用户的亲颤(chan)猜朋好友、工作单位(wei)等致电,影响个人声誉(yu)。另外筹集一点就(jiu)先还一点,以此(ci)来表明自己的还款(kuan)诚意。
网贷逾期时间长,可以(yi)向贷款机构申请(qing)减免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等(deng)费用。贷款机构收到申请后,可能会(hui)直接拒绝用户的协商申请,或(huo)者受理用户的请求,之后对(dui)用户进行审核。审核期间,网贷平台会让用户上传相关的(de)证明材料,用户上传的材料越多,通(tong)过审核的概率就(jiu)会越高。审核通过后,用户减免(mian)费用的申请才有可能达成(cheng)。
二、欠(qian)网贷不还会被起诉(su)吗
借了网贷不还的话,如果欠(qian)款金额很大,那平台见(jian)多次催款都没反应,甚至(zhi)联系不上人,是有可能会(hui)去起诉客户的。当然,如果是不正规的网贷,估计(ji)不太可能起诉,不过会不停催款(kuan),甚至有可能上门。
而如滚掘(jue)果客户不想被起诉,那(na)应按时偿还贷款茄备型本息,纵使(shi)逾期了,也要想办法尽快(kuai)还清,不要直接逃避不还(hai),一时实在无法还清的话,也可以主(zhu)动联系平台客服协商延期。要是发(fa)现平台违规收取高额利息费用,那可以进行举报。
网贷逾期后一定要尽快还清(qing)欠款,因为很多网贷的利息都(dou)比较高,一旦逾期可能会产(chan)生高额的逾期费(fei)用。而且有部分(fen)网贷产品是会上(shang)征信的,或者和芝麻信用合作,所以(yi)逾期影响到个人信(xin)用。因此在逾期后,有还款能力(li)的应该尽快还款,避免(mian)影响个人信用或产生高额罚息(xi)。
网贷逾期的新规(gui)定能够缓解持卡人的经济压力(li),欠贷款不还会被贷(dai)款机构起诉,还会(hui)被催收。网贷的操作比传统的银行贷款(kuan)简便,不需要提供担保,也不(bu)需要抵押,只需要通过贷款(kuan)机构的审核就可以获得贷(dai)款,这类贷款要在网上操作,对借贷双方都很方便。
欠网贷无力偿还2022年新规出(chu)来了一、网贷没钱还将会面临(lin)着什么样的后果? 我们先来看看欠 网贷不还 会有什么后果: 1、遭遇罚息和 违约(yue)金 贷款不还,首先遭遇(yu)滚唯到的就是高额罚息,一些金融机构在(zai)罚息的基础上,枝(zhi)备枣轮梁和还需要你支(zhi)付一笔违约金,这些费用加起(qi)来,可是一笔不菲的开支,如果(guo)不想自己深陷贷款泥潭,无法自拔(ba),还是养成良好的还款习惯。 2、信用受损 借了网贷平台的(de)钱,逾期不还,你的信用报告就会留(liu)上污点,以后再想申请信用(yong)卡、申请贷款,就是难上加难。因为(wei)蝇头小利,错失自己的信用财(cai)富,其实非常得不偿失。有些人说(shuo),我拿的网贷的贷款,这(zhe)些不会计入央行征信。且(qie)不说,现在网贷与央行(xing)的互联互通更加紧密,就是在(zai)网贷圈子里,也有一套共享的(de)“黑名单”体系,一家(jia)不还,别家的贷款也(ye)会很难审批。 3、被各种手段催收 无论是银行还(hai)是网贷,都有自己的催收体系。初(chu)级的会给你发短信、打电话催缴,程度严重一些的,甚至会有催(cui)收人员24小时渣扰贴身紧逼,严重扰乱你的工作、生活,一猛(meng)拆般人可受不了这(zhe)种“精神压迫”。 4、被起诉,资产(chan)可能被查封 也许(xu)你“抗压”能力强,觉得以上(shang)所说的后果都是(shi)毛毛雨,那金融机构(gou)也不会跟你客气,敬酒不吃吃罚酒,那(na)他们也只能拿出“法院”这个(ge)秘密武器,用法律武装自己了。一旦(dan)法庭宣判完毕,你就算一百个不情(qing)愿,也必须得执行“还款裁决”,否则,法院就会(hui)依法查封你名下房产,以拍卖(mai)所得,偿还 欠款 。 5、情(qing)节严重要坐牢 一般来说, 借钱不还 这类事(shi)件都属于 民事纠纷 ,不(bu)会上升上刑事层面。但如果借款人拒不(bu)执行,坚决要当老赖,宁可跑路(lu)也不还钱,情节非常恶劣的,法院还(hai)会追究借款人的刑事责任,过(guo)份严重就会坐牢。 可见,网贷不还是(shi)可以 立案 的。 二、网贷诈骗(pian)的量刑标准 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量刑格 贷款(kuan)诈骗1万元以上不满1.4万元的,基准刑为(wei)拘役刑;1.4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liu)个月;每增加600元,刑期增加一(yi)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you)期徒刑量刑格 (一)贷款诈骗腊盯4万元以上不足5万(wan)元,具有下列情形(xing)之一的,认定有“其他严重情节”。贷款诈骗4万元的(de),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zeng)加800元,刑(xing)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xing)期增加六个月: ⑴为骗取贷款,向银(yin)行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 行贿 ,数额较大的; ⑵挥霍贷(dai)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zhi)使贷款到期无法偿(chang)还的; ⑶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qi)限届满后,拒不偿(chang)还的; ⑷提供(gong)虚假担保申请贷款,贷款(kuan)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⑸假冒他(ta)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jie)满后,拒不偿还的。 (二)贷款诈骗5万元的(de),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wu)年;每增加3 500元,刑期(qi)增加一个月;每增加第一项规定情形(xing)之一,刑期增加六(liu)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xing)量刑格 (一)贷款诈骗16万元以上不足20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zhi)一的,认定有“其(qi)他特别严重情节”。贷款诈骗16万(wan)元的,基准刑为有期(qi)徒刑十年;每增加4 000元,刑期(qi)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qing)形之一,刑期增(zeng)加一年: ⑴为(wei)骗取贷款,向银行或(huo)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 ⑵携带贷款逃跑的; ⑶使用(yong)贷款进行犯罪活动的。 (二)贷(dai)款诈骗20万元的,基准刑为(wei)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xing)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前项(xiang)情形之一,刑期增加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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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网贷年(nian)利率18%是合法的吗网(wang)贷年利率18%是合法的(de)。
因为“两(liang)线三区”标准是以24%和36%为(wei)两条线划分三个区,年利率在24%以桥槐蠢内的,法院给予(yu)保护,年利率在24%至36%的,法院不予干预,年利率超过36%的,超出部分的利息被认(ren)定为无效,借款人有权(quan)不支付或者讨回。所以,年化率(lu)18%在法院保护范围内,自(zi)然算不上是高利贷。
2022年3月最新公(gong)布的1至5年期LPR基(ji)准利率为3.7%,5年期以(yi)上为4.6%,分(fen)别乘以4倍,可以得出司法(fa)保护的1至5年期利率上限为14.8%,5年期以上的(de)利率为18.4%。所以,年化率18%若只(zhi)是1至5年的短期(qi)借贷,则可以认为是(shi)高利贷,超过5年的则不算高利贷。综(zong)上,年化率18%不算高利贷,除敏陪非是在5年以内的短期民明睁间借(jie)贷,年化率按18%收取(qu)就算高利贷。
网贷立案标准(zhun)一、2022年(nian)网贷逾期骗贷罪立(li)案标准
1、借款人在申请贷款的时候,会找人包装个人信息,在证明材料上剑(jian)走偏锋去做一个"章",力求提高(gao)申贷成功率。
2、借款人想获得额度比较高(gao)的贷款,然而没房没车,也没(mei)有其他资产证明,以为花个千把块钱(qian)就搞定。
3、借款人无(wu)固定单位,银行流水埋卖颂(song)少不符合申贷要求,所以想(xiang)要提高贷款额度,做份老正御假银行流水。
4、贷款人的(de)征信多次逾期、逾侍(shi)岩期严重、黑名单等,征(zheng)信已经黑无可黑(hei),"想办法"制作假(jia)征信报告,这种操作比较困难,因为(wei)银行内部可以查到(dao)。
一般来说(shuo),骗贷罪会判处三(san)年以下有期徒刑(xing)、拘役、管制、单(dan)处罚金法定基准刑(xing)参照点:
1、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wei)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yue);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liu)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qi)增加清氏一个月。
2、有第一百三十一(yi)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ju)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guan)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yi)下有期徒刑法定(ding)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tu)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jia)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ji)准刑参照点:
诈骗配模20万元的,为(wei)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ge)月。
总而言之,银行欠款不还,如果被查出来符合以上的情(qing)况,有可能会以骗贷罪论(lun)处。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fa)》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弯郑"诈骗(pian)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san)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zhi),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ju)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nian)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tu)刑,并处罚金;数额特(te)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chu)十年以上有期徒(tu)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shou)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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