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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净手术室 设计施工:洁净护理单元设计施工 |
更新时间:2025-01-12 10:09:11 |
洁净手术室 设计施工浏览量:39 型号: 品牌: 洁净手术室要求: 手术部用房位置和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手术部应自成一区,宜与外科护理单元邻近,并宜与相关的急诊、介入治疗科、重症监护科(ICU)、病理科、中心(消毒)供应室、血库等路径便捷; 2 手术部不宜设在首层; 3 平面布置应符合功能流程和洁污分区要求; 4 入口处应设医护人员卫生通过,且换鞋处应采取防止洁污交叉的措施; 5 通往外部的门应采用弹簧门或自动启闭门。 手术部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手术室、刷手、术后苏醒、换床、护士室、麻醉师办公室、换鞋、男女更衣、男女浴室和卫生间、无菌物品存放、清洗、消毒、污物和库房等用房; 2 可设洁净手术室、手术准备室、石膏室、冰冻切片、敷料制作、麻醉器械贮藏、教学、医护休息、男女值班和家属等候等用房。 3 每2间~4间手术室宜单独设立1间刷手间,可设于清洁区走廊内。刷手间不应设门。洁净手术室的刷手间不得和普通手术室共用。每间手术室不得少于2个洗手水龙头,并应采用非手动开关。 一般手术室室内温度冬季不宜低于20℃,夏季不宜高于26℃;室内相对湿度冬季不宜低于30%,夏季不宜高于65%;应采用末端过滤器效率不低于高中效过滤器的空调系统或全新风通风系统。室内应保持正压,换气次数不得低于6次/h。噪声不应大于50dB(A)。 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的联络必须设缓冲室或传递窗。 洁净区内手术室宜相对集中布置。Ⅰ、Ⅱ级洁净手术室应处于干扰最小的区域。 缓冲室应有空气洁净度级别,并与高级别一侧同级,最高达到6级。应设定与邻室间的气流方向。缓冲室面积不应小于3㎡,缓冲室可兼作他用。 洁净手术室及与其配套的相邻洁净辅助用房应与其他洁净辅助用房分开设置净化空调系统;Ⅰ、Ⅱ级洁净手术室与负压手术室应每间采用独立净化空调系统,Ⅲ、Ⅳ级洁净手术室可2间~3间合用一个系统。净化空调系统应有便于调节控制风量并能保持稳定的措施。 Ⅰ级~Ⅲ级洁净手术室内集中布置于手术台上方的非诱导型送风装置,应使包括手术台的一定区域即手术区处于洁净气流形成的主流区内。 Ⅳ级手术室可在顶棚上分散布置送风口。 Ⅱ级~Ⅳ级洁净辅助用房可在顶棚上分散布置送风口。 Ⅰ级~Ⅲ级洁净手术室和负压手术室内除集中净化空调方式外不应另外加设空气净化器。其他洁净用房可另加设带高中效及以上效率过滤器的空气净化器。 洁净手术室用房的分级标准 洁净手术部用房主要技术指标 洁净手术室基本装备 相关规范: GB 51039-2014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 50333-201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GB 50591-2010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736-2012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规范 GB 50243-2016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GJ312-2013《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B55020-2021《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 GB50751-2012《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 GB 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洁净护理单元设计施工化妆品净化车间设计施工 中心消毒供应室设计施工TFTLCD无尘车间设计施工 电子无尘车间设计施工LED无尘车间设计施工 |
洁净护理单元设计施工型号: 品牌: 洁净护理单元净化空调系统 洁净护理与隔离单元的防控区和辅助防控区用房,应采用净化空调系统;普通工作区和污物处理区用房可采用送风口无需设过滤器的普通集中空调系统。 洁净护理与隔离单元可采用全新风直流系统,或可全年变新风量运行。 各区宜分开设置空调系统。各类病房空气环境应实行全天候 24 小时全过程控制。 重症监护病房(ICU)及辅房 多床 ICU 空调系统应遵循以下要求: 1.宜优先采用集中空调系统,送回风口宜采用上送下回布置; 2.多床 ICU 应在顶棚上设一定数量排风口,风口内应安中效过滤器。 ICU 内的单人组合病房缓冲间对病房和对走廊均必须保持正压或负压。组合病房其他设计参数同于同类重症监护病房。 易感染患者病房及辅房 治疗期血液病房的净化空调应采用一对一自循环系统,在病床上方集中送风。 当不具备设置集中净化空调系统或不便在床上方设置集中送风面或有其他特殊原因时,治疗期血液病患者也可采用层流治疗舱(不含冷热盘管),室内应有分散风口送风,达到温湿要求和Ⅰ级用房标准。 治疗期血液病房的净化空调系统应采用独立的双风机并联,互为联锁备用。 易感染患者病房中的单人组合病房缓冲间对病房对走廊均必须保持负压或均保持正压。 重度烧伤病房的净化空调应采用一对一自循环系统,在病床上方集中送风。 恢复期血液病房、普通烧伤病房、过敏性哮喘病房可分别采用该类病房共用净化空调系统,病房应分散布置送风口,上送下回,回风口不应设在门口附近。 负压隔离病房及辅房 负压隔离病房可设非全新风净化空调系统,高危隔离病房应为全新风系统,新风宜集中供应。各病房应独立排风。 采用的非全新风系统应为每间病房独立用本室大部分空气经本室空调机组循环、小部分空气直排的系统。 适宜采用全新风系统的,可全部病房和辅房分别共用一个全新风系统。 由普通工作区进入辅助防控区的缓冲间,对内对外都应为正压。 排风管出口应直接通向室外,伸出屋面或平台的排风立管,其出口宜高出屋面或平台地面 3m 以上。排风机与新风机(或送风机)应联锁,当排风机故障时应立即自动关闭新风机(或送风机)。全新风病房应设备用排风机。 相关规范: GB 51039-2014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 50333-201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GBT51457-2024《医院洁净护理与隔离单元建筑技术标准》 GB 50591-2010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736-2012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规范 GB 50243-2016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GJ312-2013《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B55020-2021《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 GB50751-2012《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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