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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制品净化车间设计施工:食品净化车间设计施工 |
更新时间:2024-10-31 02:18:06 |
乳制品净化车间设计施工浏览量:470 型号:10万级 品牌:全立森净化 乳制品 乳制品是指使用乳类及其加工制品为主要原料,使用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所要求的条件,加入或不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其他原料加工制作的产品。 乳制品为:液体乳、乳粉和其它乳制品。即乳制品[液体乳(巴氏杀菌乳、高温杀菌乳、调制乳、灭菌乳、发酵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调制乳粉、乳清粉)、其他乳制品(浓缩乳制品、奶油、稀奶油、无水奶油、干酪、再制干酪、特色乳制品等)]。 应根据工艺流程和防止交叉污染的要求设置生产作业区,按照洁净级别划分为清洁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和一般作业区,各作业区要有显著的标识加以区分。不同洁净级别作业区应进行有效的物理隔离,防止交叉污染。乳制品生产作业区划分见表2。 表2 乳制品生产作业区划分 序号 产品类别 清洁作业区 准清洁作业区 一般作业区 1 液体乳 灌装车间(保持式灭菌工艺除外) 原料预处理车间(标准化间)、包材暂存间(区域)、杀菌间(区域)、搅拌型发酵乳发酵室、灌装车间(保持式灭菌工艺)、其他加工车间 收奶间、原料仓库、凝固型发酵乳发酵室、包装材料仓库、外包装车间及成品仓库(需要时配备冷库或制冷设备) 2 乳粉湿 法工艺 喷雾干燥后或流化床的出粉口区域、过程产品暂存间(区域)、内包材消毒后的暂存间(区域)(听装包装除外)、内包装车间 原辅料内包装清洁间、称量和配料间(区域)、理罐(听)间、原辅料预处理车间、浓缩车间、喷雾干燥车间、包装材料拆外包清洁消毒间(区域)等 收乳间、原辅料外包装清洁和拆包间(区域)、外包装车间、包装材料仓库、原辅料及成品仓库 3 乳粉干 法工艺 原辅料称量配料间、预混间(区域)、投料和混合区域、包材消毒后暂存间(区域)(听装包装除外)、过程产品暂存间(区域)、充填及内包装车间 原辅料内包装清洁区域、隧道杀菌区域、包装材料拆外包清洁消毒间(区域)、理罐(听)间等。 原辅料仓库、外包装清洁车间、外包装车间、包装材料仓库及成品仓库、原辅料外包装清洁和拆包间(区域) 4 其他乳 制品 包材暂存间(保持式灭菌工艺除外)、裸露待包装的半成品贮存、充填及内包装车间、食品工业用浓缩乳灌装区域等。脱脂牛(羊)初乳粉冷冻干燥区域、低温干燥工艺生产脱脂牛(羊)初乳粉同乳粉湿法工艺、脱脂牛(羊)初乳同液体乳。 原料预处理、配料及混合车间、原辅料内包装清洁区域、包材暂存间(保持式灭菌工艺)等 收乳间、外包装清洁车间、原料仓库、包装材料仓库、拆外包装车间、外包装车间及成品仓库等 清洁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的对外出入口应安装能自动关闭(如自动感应器或闭门器等)的门和(或)空气幕,并应确保两侧的门不被同时开启。进出清洁作业区的人员、原料、包装材料、废弃物、工器具等,应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应设置原辅料包装清洁设施和包装材料清洁消毒设施,进出清洁作业区的原辅料通道两边的门应防止同时被开启。 厂房内设置的检验室应与生产区域分隔。车间内设置的过程检验室应符合相关区域卫生要求,有防止污染的措施。 准清洁作业区更衣室应设在生产作业区入口处,进入准清洁作业区的更衣、洗手、消毒顺序应符合作业指导书的规定,一般流程为换鞋、更外衣、洗手、更清洁工作服、手消毒。 清洁作业区的入口应设置二次更衣室,并设置阻拦式鞋柜、洁净服独立存放及消毒设施等。 进入清洁作业区的更衣顺序为换鞋、更一更工服(或不更)、手消毒(或洗手和手消毒)、更清洁工作服、手消毒。更清洁工作服的房间的空气洁净度应达到清洁作业区的要求。二次更衣后,需经过互锁式气闸室或风淋室进入清洁作业区。 生产企业应根据需要在生产及辅助车间配备空气调节和净化系统,使温度、相对湿度与生产工艺相适应,保证空气由清洁度要求高的区域流向清洁度要求低的区域,并形成一定的压力梯度。空气净化系统运行情况应按规定进行检查维护,有运行记录。 清洁作业区的供风系统应独立设置,采用初效、中效、高效(亚高效)过滤器三级过滤,保持清洁作业区室内正压。 对于通过风动管道运输的原料或产品进入清洁作业区的空气,需要设计和安装适当的空气过滤系统。 湿法工艺部分生产的过程产品的食品净化车间设计施工电气集团项目西安UPS不间断电源40KVA 西安UPS不间断电源40KVA项目信息发布小型剥壳机 剥壳机厂家 鸡蛋剥壳机 供应卓精BSM-220.4万分之一电子天平供应OCS-3T友中衡直视吊钩秤加厚型碳钢材质 |
食品净化车间设计施工型号:10万级 品牌:全立森净化 食品工业洁净用房要求: 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应按生物洁净室原则建设,有无菌要求但不能够实行最终灭菌的工艺和虽能实行最终灭菌,但灭菌后有无菌操作的工艺,应在洁净生产区内进行。 有良好卫生生产环境要求的洁净生产区,应包括易腐性食品、即食半成品或成品的最后冷却或包装前的存放、前处理场所,不能最终灭菌的原料前处理、产品灌封、成型场所,产品最终灭菌后的暴露环境,内包装材料准备室和内包装室,以及为食品生产、改进食品特性或保存性的加工处理场所和检验室等。 原料前处理(如切割、磨碎、烹调、提取、浓缩和稀配等)不得与成品生产使用同一洁净区域。 检验室宜独立设置,对其排气和排水应有妥善处理措施。对样本的检验过程有空气洁净要求时,应设洁净工作台。 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应根据食品生产对除菌除尘和无菌生产要求的高低分级。 洁净用房应明确其中生产的关键控制点、关键区域和背景区域,分别定级。尽可能缩小高级别区域的面积。 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宜分为以下4个等级: I 级 高污染风险的洁净操作区。高污染风险是指进行风险评估时确认在不能最终灭菌条件下,食品容易长菌、配制灌装速度慢、灌装用容器为广口瓶、容器须暴露数秒后方可密闭等状况。 Ⅱ级 I 级区所处的背景环境,或污染风险仅次于I 级的涉及非最终灭菌食品的洁净操作区。 Ⅲ级 生产过程中重要程度较次的洁净操作区。 Ⅳ级 属于前置工序的一般清洁要求的区域。 食品工业洁净用房的温度和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生产工艺对温度和湿度有特殊要求时,应根据工艺要求确定,参见附录B。 2 生产工艺对温度和湿度无特殊要求时,I 级、Ⅱ级洁净用房温度应为20~25℃,相对湿度应为30%~65%;Ⅲ级洁净用房温度应为18~26℃,相对湿度应为30%~70%。 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应尽量采用局部净化方法,保护关键区域达到所需的控制参数。 空气净化系统应设立三级过滤,其位置为新风口、风机正压段、送风口。 室内气流应保持定向流,即应从清洁区域流向污染区域。 I 级洁净用房室内气流组织宜采用垂直单向流,局部I 级洁净用房宜采用四周加围挡壁的垂直单向流,其他级别洁净用房宜采用非单向流。 不同等级洁净用房的换气次数应满足下列规定: Ⅱ级 不小于20 次/h Ⅲ级 不小于15 次/h Ⅳ级 不小于10 次/h 无等级要求 不小于5 次/h 新风量按每人不小于 40m3/h 设计,还应满足排风和维持正压的需要。 产生污染的房间应保持相对负压。控制污染要求高的房间应保持相对正压。 表10.4.5 过滤器更换周期 类别 更换周期 新风入口过滤网 1周左右清扫1 次,多风沙地区周期更短(可自动更换的除外) 粗效过滤器 1~2 个月(可自动更换的除外) 中效过滤器 2~4 个月(可自动更换的除外) 亚高效过滤器 1年 高效过滤器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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